法規名稱: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11月04日

條文關聯

  挖掘道路施工時,如涉及私有土地產權問題,應停止挖掘,由申請單位
  負責協助調解決後再行施工,不得以本府已許可挖掘而推諉或侵犯私人
  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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