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污水下水道,應先向管理機關申請核准,並報本府備查後,始得聯 接公共污水下水道。 前項聯接前之設施由下水道用戶自行維護管理,其放流水標準由環境保 護主管機關管制,聯接後其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由下水道主管機關指定 或設置之下水道機構管制,公共巷道管線由管理機關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