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污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2日

條文關聯

  專用污水下水道,應先向管理機關申請核准,並報本府備查後,始得聯
  接公共污水下水道。
  前項聯接前之設施由下水道用戶自行維護管理,其放流水標準由環境保
  護主管機關管制,聯接後其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由下水道主管機關指定
  或設置之下水道機構管制,公共巷道管線由管理機關維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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