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大隊分層負責明細表,分乙表及丙表。乙表由本大隊擬訂,報本局核定
;丙表由本大隊訂定,報本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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