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債務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暫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本府市庫。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