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施行軍人權利實施辦法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1月04日

條文關聯

  各學校辦理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及造送報表情形,教育局督學於定期視
  導時,應為視導項目之一,分別予以檢視,其未辦理完善者,並予以督
  導改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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