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農會受理家畜保險之程序規定如左: 一、接受家畜保險之申請。 二、派獸醫人員檢查要保家畜。 三、審查健康檢查是否合格。 四、准保家畜編訂標記或字號。 五、收取保險費,掣給保險單及保險家畜醫療視導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