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受託買賣非集中市場交易且具衍生性商品性質之外國有價證券,委 託人為非專業投資人者,證券商應就商品適合度、商品風險之告知及揭露 、交易紛爭處理等委託人權益保障事宜建立內部作業程序,並依相關作業 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