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23
人,瀏覽人次:
95434114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零六條
中藥委託製造登記或委託製造後收回自製登記,應附切結書甲表,並分別 準用第六十四條或第六十五條規定。 中藥委託檢驗,準用第六十六條規定。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