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

條文關聯

主辦機關辦理本辦法所定之委託經營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應結合民間資源,提升經營績效。
二、應以國防需求為優先。
三、不影響國防安全。
四、除提供國防需求之項目外,得經營與國防需求相關或能配合促進產業
    經濟發展之其他項目。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