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條文關聯

講習講授內容得依講習對象區分為駕駛道德、交通法令、高速公路行駛要
領、肇事預防與處理及法律責任、車輛保養、安全防禦駕駛、酒精對人體
健康之心理及醫學分析、酒駕生命教育、戒酒案例分享、酒癮預防與治療
、行人交通安全、青少年交通行為之探討、兒童交通安全與乘車保護方法
、兒童福利法規、親職角色與責任、駕駛人身心狀況及行車安全或其他與
講習調訓對象有關之交通安全教材。
前項講習課程、時數由講習機關擬定報請上級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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