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民健康監測調查之規劃及執行。
二、國民健康監測調查指標蒐集與資料分析及結果發布。
三、國民健康監測調查資料之管理及加值運用。
四、出生通報之行政管理及資料分析。
五、健康促進有關科技研究之規劃及管理。
六、健康促進傳播之規劃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事項。
〔立法理由〕 將監測研究組之組名修正為「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組」,並將原由健康教
育及菸害防制組掌理之健康促進傳播規劃及推動,及其他有關健康教育等
事項,改由「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組」掌理,爰新增第六款,原第六款變
更為第七款,並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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