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3日

條文關聯

  科技室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關於院藏器物之修復及相關研究事項。
    (二)關於院藏文物材質之科學分析及相關研究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本院文物展存環境(包括溫濕度、照明、空氣品質等)之
          偵測、改善及相關研究事項。
    (二)關於古代工藝技術之研究及教育推廣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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