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室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關於院藏器物之修復及相關研究事項。 (二)關於院藏文物材質之科學分析及相關研究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本院文物展存環境(包括溫濕度、照明、空氣品質等)之 偵測、改善及相關研究事項。 (二)關於古代工藝技術之研究及教育推廣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