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檢查人員於檢查時,遇有緊急事項,應儘速報告,以便處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