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期貨信託基金之銷售機構從事業務廣告活動,另應遵守前條各款規定及下
列事項:
一、應註明委任期貨信託事業之名稱,同一份宣傳文件中涉及多檔期貨信
    託基金時,應分別註明各發行之期貨信託事業名稱。
二、應由委任期貨信託事業依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向本公會提出申報,同
    一份宣傳文件中涉及多檔期貨信託基金時,應分別透過各發行之期貨
    信託事業向本公會提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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