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櫃檯買賣業務委員會組織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81年3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委員會下置櫃檯買賣業務顧問會,由理事會遴聘法律、會計及證券專家
五至七人組成之,以研討有關規章之修訂、市場監理事項及提委員會討論
之重要事項,並就相關業務提供意見與建議。
本委員會因業務需要,得委請櫃檯買賣業務顧問或相關專家為專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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