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2月03日

條文關聯

  民法物權編施行前,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沈沒物,而具備民法第八百
  零三條及第八百零七條之條件者,於施行之日,取得民法第八百零七條
  所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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