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處分層負責明細表分甲表、乙表及丙表,甲表由本處擬訂報請工務局
  轉陳臺北市政府核定;乙表由本處擬訂,報請工務局核定;丙表由本處
  定之,報請工務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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