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1日

條文關聯

  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本使用規費一律以現金繳納,經繳入市庫作業,非經退費程序核定,概
  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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