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11月04日

條文關聯

  埋設之管線必需穿越市區下水道設施時,應檢附施工詳細設計圖並先行
  送本府下水道主管機關核可後再申請挖掘許可證,現場施工時並應通知
  主管機關現場會驗,違反者依下水道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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