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社區大學發展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條文關聯

為研訂社區大學發展政策與審議社區大學重要事項,主管機關應設社區大
學審議會。
前項社區大學審議會組成及作業要點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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