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5月10日

條文關聯

  村里民大會開會時,每戶至少應有成年村里民一人代表出席,鄰長應協
  助推行村里民大會,促請各戶準時出席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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