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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消防栓維護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5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消防栓之裝置應採用地上式。遇有礙交通之虞或限於自來水配水管口徑 、流量、壓力等因素,不適裝設地上式消防栓者,得改裝地下式單口消 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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