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回信寄回時,無須預付郵資。但回信原屬平常或較低資費函件,回信 人改按特別處理或較高資費函件寄遞時,應將全部應付之資費預先付足, 並將廣告回信標誌劃銷。 前項已由回信人付足全部郵資之廣告回信,廣告回信用戶免付手續費;所 付郵資不足者,應補足差額並加付手續費。 廣告回信用戶對其原發而經寄回之廣告回信,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