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所稱一時貿易之盈餘,指非營利事業組織之個
人買賣商品而取得之盈餘,其計算準用本法關於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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