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

條文關聯

國立大學合併後,其校長之選任、組織規程之修定程序及學校未確實執行
合併計畫之處理,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
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二十七條及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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