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978
人,瀏覽人次:
93791367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二條
托嬰中心不得以兒童係發展遲緩、身心障礙或其家庭為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為理由拒絕收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