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契約各交易時段漲跌幅度,以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格上下各百
分之十為限。
〔立法理由〕
合金融期貨新增盤後交易時段,爰修訂第十二條有關漲跌幅之規定,一般
交易時段及盤後交易時段均以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格計算漲跌幅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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