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

條文關聯

軌道運輸之坑道,其截面規格除應符合通風規定外,車廂與坑壁間距離至
少應在0.五公尺以上;屬複線車道,車廂與車廂間距離至少應在0.三
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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