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油氣類貨物稅稽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58年11月7日

條文關聯

  已稅油氣經依規定呈准退稅時,由石油公司憑省級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公
  文填發收入退還書持向公庫領取應退稅款,但零購已稅油氣,概不退稅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