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14日

條文關聯

為營造優質資訊休閒業形象,產業局得辦理優良資訊休閒業選拔,並頒發
優質標章。
前項優良資訊休閒業選拔標準及標章式樣,由產業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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