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議會圖書館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數位影音光碟(DVD)借閱期限為一週,借閱之片數如下:
  一、議員、卸任議員、助理及員工以十五片(含新購影片)為限。
  二、退休職員工及市府一級單位首長、府會聯絡員及採訪本會記者以五
      片(含新購影片)為限。
  三、前二款新購影片限閱一片,未歸還前,不得再借閱新購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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