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影音光碟(DVD)借閱期限為一週,借閱之片數如下: 一、議員、卸任議員、助理及員工以十五片(含新購影片)為限。 二、退休職員工及市府一級單位首長、府會聯絡員及採訪本會記者以五 片(含新購影片)為限。 三、前二款新購影片限閱一片,未歸還前,不得再借閱新購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