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學校對於兼課及代課教師所授之課程,應隨時延聘專任教師擔任之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於所屬中等學校聘用兼課及代課教師情形應隨時 調查,其有不實或超額情事,除超額鐘點費不准核銷並追回歸庫外,各 有關人員應予從嚴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