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集會期間預算編列與經費稽核作業辦法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4年6月1日

條文關聯

集會期間各組室應於第二預備金核列之預算額度內,本撙節原則辦理經費
支用事宜,並應依程序儘速配合辦理相關結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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