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軍事教育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條文關聯

軍事學校文職教師之權利義務,依相關教育法律辦理。
軍事學校具現役軍人身分之教師,其教師資格檢定與審查及待遇等,適用
教師法第二章、第五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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