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

條文關聯

學校應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學生入學後之預防接種工作。
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應完成入學前之預防接種;入學前未完成預防接種
者,學校應通知衛生機關補行接種。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