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1491號令修正公布第13 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組織

法規異動

修正

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或有造成校內傳染之虞時,應會同衛
生、環境保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必要時,得禁止到校。
為遏止學校傳染病蔓延,各級主管機關得命其停課。並應協助學校備置適
當之防疫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