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11月04日

條文關聯

  施工地段標誌及號誌,應遵照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有關規定設置「標誌力求鮮明顯目加設閃光燈、紅燈或貼反光紙」及
  經核准之交通維持計畫內容確實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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