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業者應就運銷系統,以書面訂定下列客戶溝通事項: 一、產品資訊及運銷條件。 二、客戶詢問、合約或訂單之處理及修改。 三、申訴及其他客戶回饋。 四、建議性通告。
販賣業者應以書面訂定客戶溝通內容事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