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

條文關聯

被保險人同時參加本保險、本職災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
職業災害保險者,發生同一保險事故,僅得擇一保險領取其給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