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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
結構部分承載之荷重種類如下: 一、垂直動荷重。 二、垂直靜荷重。 三、水平動荷重。 四、風荷重。 五、地震荷重。 升降機設置於室內者,前項第四款得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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