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會員應遵守法令及本會章程及其他有關各項章則,並服從本會決議,違
  反者,本會予以警告無效時,得停止其應享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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