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班名、設立人或班主任變更,班址遷移,班舍、班級或科目增減
  ,修業期限或課程變更等事項,應檢具有關文件,報經本府核定後為之
  。換(補)發立案證明書者,亦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