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管制區域及山地管制遊覽區內之森林主副產物,經依法申請採伐搬 運出山時,應持同主管機關發給之搬運證,或林產物搬運單,交由入山 檢查哨檢查相符,於搬運證或林產物搬運單上加蓋檢查印戳並登記後, 始得出山。但山地開放區及未設入山檢查哨地區,應由林務機關於適宜 位置設置林產物檢查站負責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