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條文關聯

醫療器材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檢驗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緊急動員之通
知,於指定期限內辦理醫療器材檢驗,並將完整之樣品資訊及檢驗結果,
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立法理由〕
為維護民眾健康,並作為政府政策決定之參考,就重大突發事件,訂定檢
驗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期限辦理檢驗及通報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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