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代理商輻射防護計畫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8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敘述使用輻射偵檢儀器之廠牌、型號、特性及為保證儀器之準確性每年定
期委託何單位實施儀器校驗,並留存校驗報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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