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民大會開會程序如下: 一、大會開始。 二、主席就位。 三、全體肅立。 四、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五、主席致詞。 六、表彰事項。 七、村(里)辦公處工作報告及上次大會議決案執行情形。 八、宣導事項。 九、詢問及答。 十、討論事項。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宣讀本次大會紀錄。 十三、散會。 前項開會程序,主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或調整之。 大會開始前,應先報告大會出席人數、進行程序及會議進行時應遵守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