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保險業應按照相關法令規範建立健全之財務、業務及會計之管理目標與制
度,並應與其關係企業就主要往來對象妥適辦理綜合之風險評估,實施必
要之控管機制,以降低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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