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02月06日

條文關聯

  補校校務處分設左列各組,辦理左列各項業務:
  一、教學組:掌理課程編排、教學實施、課業考查及教學研究與輔導等
      事項。
  二、註冊組:掌理學籍登記及成績考查等事項。
  三、訓育組:掌理訓育工作實施及學生課外活動之輔導等事項。
  四、生活輔導組:掌理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勤惰考查及獎懲等事項。
  五、實習組:掌理學生工場實習之計畫與督導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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