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8月11日

條文關聯

獎懲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擬訂定或修正學生獎懲規定。
二、審議大功之學生獎勵事件。
三、審議大過之學生懲處事件。
四、審議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
五、審議其他重大學生獎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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