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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竹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2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七條
道路挖掘施工期間,未實施完全隔離者,在未施工時段,應將已挖掘未 回填部分覆蓋止滑鐵板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警示措施;覆蓋止滑鐵板時, 應於板底舖設柔性材料,避免滑動並與路面保持平順,始得開放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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